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紓困3.0」武漢肺炎特別預算的第2次追加預算,共新台幣2100億元;其中用於紓困的經費,包括新增第3季與第4季對艱困企業或個人補貼、回補部會預算等共1306億元。
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」,將送請立法院審議。
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午在院會中表示,全球疫情未見趨緩,各國為挽救其經濟與失業問題,6、7月間紛紛再度擴大追加預算。台灣不僅疫情穩定,在全球疫情衝擊下,還能維持整體經濟情勢平穩,相當不容易;但部分製造業、貿易服務業、會展產業、以國外旅客為主的觀光運輸業等,仍持續受到國際局勢衝擊。
蘇貞昌表示,為持續協助這些艱困產業,並超前部署各項防疫措施,再度提出第2次追加預算,編列2100億元,包含防治經費383億元、紓困振興經費1717億元,辦理員工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、疫苗研發採購等。
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說明,紓困振興經費1717億元中,有1306億元用於紓困、411億元用於三倍券等振興措施。
根據主計總處資料,紓困的1306億元中,包含經濟部對貿易服務業、會展產業、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等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378億元;交通部對旅行業、旅宿業、導遊領隊、國際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與空廚業等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68億元;航空業與機場業者之降落費、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等20億元;教育部辦理運動事業與留遊學服務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等6億元。
1306億元中也包含用於回補過去紓困2.0的部會經費支出,包括企業貸款融資保證等不敷數450億元、營業用電補貼等不敷數140億元、民眾急難紓困救助等不敷數5億元、勞工生活補貼等不敷數39億元、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不敷數8億元、農漁民生活補貼等不敷數184億元等。
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說,經濟部針對貿易服務業、會展產業、製造業的薪資或營運資金補貼378億元中,其中45億是執行中的紓困2.0經費,其餘用於補貼第3季與第4季受衝擊廠商;企業補貼門檻是營業額衰退5成以上,標準與紓困2.0一致。
若以部會來分類,追加預算2100億元中以經濟部編列1375.5億元最多,用於貿易服務業、會展產業、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等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約378億元,以及企業融資貸款保證不敷數450億元、振興三倍券不敷數382億元等。
其次是衛福部373.6億元,其中有136億元用於疫苗研發及採購,其餘用途為防疫績效獎勵金和防疫補償金120億元、因應疫情變化防治53億元、防疫物資與藥品徵用46億元、邊境檢疫13億元等。
農委會編列191.1億元,回補農漁民生活補貼不敷數184億元、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4億元等。
交通部編列97.8億元,主要用於旅宿業、導遊領隊等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68億元;航空業與機場業者降落費、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20億元。另有勞動部編列47.1億元,其他部會共約14.9億元等。
因應武漢肺炎的特別預算原編列600億元,因疫情嚴峻,立法院5月8日通過第1次追加預算1500億元;根據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規定,視疫情狀況,可再編列第2次追加預算,最高2100億元,送請立法院審議。
蘇貞昌指出,行政院自4月23日送出第1次追加預算後,3個月以來,總計紓困了超過1200萬人,每個月補助艱困企業4成薪,保住近90萬人免於失業,也幫助產業度過低潮,在幾項景氣指標上,看到失業率下降,股市上升、減班休息下降、經濟成長率上升、外銷訂單上升。
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規定,因應武漢肺炎(2019冠狀病毒疾病,COVID-19)的特別預算為2100億元;依規定視疫情狀況,可再編列2100億元額度內的特別預算,送請立法院審議。